OEM和ODM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 定义方面:OEM是指生产商按照品牌商或贸易商的需求,生产符合其质量要求和品质标准的产品,并贴上对方的品牌商标进行销售。ODM则是指生产商在设计和制造产品时,按照品牌商的需求进行研发生产,除了拥有自身的产品系列和较强的开发团队以外,其还能满足品牌商的各种特定要求,同时兼顾产品原创性。因此,ODM相对于OEM来说具有更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和产品差异化定制能力。在产品的表面展现形式上,ODM生产的通常是半成品交由另一方开展制作深加工等环节直至组装成品的方式完成整个过程生产服务。而OEM则是代工生产,产品款式设计研发由品牌方决定。OEM生产的产品通常是成品,并且是由品牌方自行设计研发出来的产品。
2. 参与程度方面:OEM模式中,品牌商主导产品的设计和制造过程,生产商只是负责制造过程;而在ODM模式中,品牌商通常更加参与产品的设计和制造过程,包括提出特定要求等,并且ODM厂商有较强的开发团队和产品系列。因此,ODM厂商在产品研发和设计方面拥有更大的话语权。此外,ODM厂商通常会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定制服务,以满足不同品牌商的需求。相比之下,OEM服务的产品定制化能力可能较弱。这意味着ODM更深入地参与到产品生产过程中,有更密切的合作关系。同时由于其自主开发的优势和独特性技术输出方式也能更广泛地建立品牌影响力与提升市场占有率等价值表现。对于特别寻求品牌提升与技术投入的公司来说具有更高维度的品牌价值展现能力也是ODM的竞争优势之一。相对于OEM而言更侧重于产品生产加工的分工方式ODM模式则是侧重围绕产品开发体系布局整个研发和生产布局通过系统性的整体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体现出来的不仅仅是提供产品及整体技术的整体交付能力与转化动能还在于能整体形成独立的上下游产品资源与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支持来降低后期客户品牌自主研发的时间和避免渠道开发的阻力而逐渐获得市场认可及品牌口碑形成良性的市场循环体系与市场拓展渠道等竞争优势。总之OEM和ODM在生产方式、知识产权、产品差异化方面有着较大区别但同时也体现了生产业务的两种主要外包方式在不断发展中发挥重要的商业功能形成了比较稳固的合作方式与竞争格局以相互合作的分工形态保持产业体系的完整和市场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经营效益和品牌市场效益的综合成果与长远发展潜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