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公民们:
根据国务院关于2020年放假安排的通知,现将全年放假时间表公布如下,以便大家做好出行和工作安排。
一、元旦节:2020年1月1日,共1天。
二、春节:1月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请注意,春节期间请做好防疫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在此期间,公墓等殡葬服务机构需要有序接待群众祭扫活动,落实预约服务等工作要求。期间不组织祭祀活动或群体性活动。请大家注意安全,合理安排行程。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期间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活动,倡导文明出游、安全出游。疫情期间要注意保护个人安全与健康。特此通告各景区需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端午节: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端午节假期为6月25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三天。在此期间请大家保持个人防护意识不松懈。特别提示需注意相关节庆活动和民俗文化活动的安全防范与监管措施工作问题 。应理性看待民族文化传统的延伸和推广营销炒作的误导诱导和乱解读扭曲滥用宣传等诸多不利情形;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风尚和环境氛围保持本传统节日的氛围所在特性使其逐渐展现出文化和民族精神而不断创新变化吸引大众的认可和感知引起强烈的认同感和共鸣 。同时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特此通告 。六、国庆节中秋节:中秋节国庆节连休八天假 , 即由法定节假日从原来独立的三日扩展到与国庆连休合计为八天时间;休息日期由政府部门予以统一确定执行实施落实开展推进形成全市整体联合密切联系的成效具有深厚的喜庆寓意传统地域风情更加温馨的气氛和特点明确地点区间所属全体性传统文化素质多元化发展机遇和影响形成的本地社会发展快速有利因素 。特此通告各相关单位需做好节日值班安排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特此通告 。七、其他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实施落实推进开展相关工作安排 。总之我们应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法定节假日的相关要求和安排 ,在享受美好时光的同时注重安全和健康,做到防疫有序文明出游保持良好社会秩序和经济稳定发展局面 ,为国家繁荣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假期!